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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-我要三千万-01年武汉女子花110万买房-政府拆迁赔1500万

banth 2024-01-16 财经428
2001年,武汉女子花110万购买一套商铺,12年后政府要求拆迁,她却因此百般烦恼,还成为了很多人眼中的,钉子户,,甚至,最后还与政府部门,对簿。

2001年,武汉女子花110万购买一套商铺,12年后政府要求拆迁,她却因此百般烦恼,还成为了很多人眼中的,甚至,最后还与政府部门“对簿公堂”。

政府只愿赔付拆迁款1500万,李女士却一口咬定要3000万 ,而1500万的拆迁款,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已经算是天价,但李女士却不满足,最终如何解决的呢?

投资遭逢拆迁

家住武汉的李女士,与丈夫都是工薪阶层, 学法律出身的她是一个精明强干的事业女性 ,依靠着多年的努力,攒下了很大的一笔钱,人到中年总想着尝试换个活法,她决定拿出一笔钱做投资。

2001年时,李女士在朋友的建议下,有了投资商铺的打算,不过,她不想自己开店做生意,而是 想当个“包租婆” ,平时不用打理,靠着每月收租达到的心愿。

经过多方打听和考察,李女士看上一套商铺,这套商铺位于武汉市江汉区香江新村, 是一栋7层楼房的底层商铺,建筑面积约为287平米。

李女士之所以看上这套商铺,是因为它位于香港路与三眼桥北路交叉路口,在她看来,这里将来很有可能是一片繁华街区,于是,她便以110万元拿下了这套商铺。

果然正如李女士所想的那样,后来, 这里真成为香港路有名的繁华地带 ,房价一涨再涨,租金也随之水涨船高。

李女士买下商铺后,就将之租给一家银行作为营业场所,因为她知道银行不出意料的话,一租就是长期的,并且还能保证不会拖欠租金,这样一来,收入就有保障了。

商铺一租就是12年, 每年都能给李女士带来几十万的收入 ,不仅很快让她收回了本金,还赚的盆满钵满,真的实现了“一铺养三代”。

正是靠着这铺子每年的收入,李女士才能够负担得起儿子在国外留学的花销费用,也因此, 这间铺子成为了李女士的身家性命 ,重要性不言而喻。

然而,2013年政府的一个通知,彻底打破了李女士的平静生活,并且还让她陷入了持续多年的纠纷, 甚至成为别人眼中的“钉子户”。

2013年10月,李女士突然收到了政府的通知, 说她那铺子划入了拆迁范围 ,多数人听说拆迁那是挺开心的,但是李女士却心里咯噔一下,觉得很担忧。

更何况,就在半年前刚与银行续签了3年约, 租金每年63万元,加起来将近200万元 ,好大一笔收入啊,可现在房子要拆了,等于这煮熟的鸭子飞了。

同时,李女士十分发懵,因为这房子才建了15年,不由会想为何非得要拆迁呢?会不会是搞错了呢?

经过一番了解,李女士才知道,原来是武汉市计划修建6号地铁线, 她的这套商铺正好是规划中,6号线三眼桥站的1号风亭和4号出入口

修地铁毕竟是事关整个城市几百万人利益的大事,对于拆迁,李女士表示理解和支持政府的工作。

那么问题出在哪里了呢?

拆迁纠纷

自传出修建地铁消息后,铺子周边的房价都在上涨,可是自家的店铺却即将要消失,没办法享受到红利了,李女士心里不难受那是假的, 因此,她希望政府能够给她一个合适的补偿。

为此,她专门提前做了估价,好让自己心里有个安慰,李女士打听到自己周围的商铺两年前的成交价在 每平方米7.8万元 ,相邻马路上正在出售的商铺价格则是 10万元(每平方米)

而李女士觉得自家商铺的市价可以比照这间商铺,按每平方米十万块计算,她家商铺287平方米,再加上原来的装修费和租金的损失, 这样算来总价应当在3000万元以上。

可当她收到了政府给出的补偿方案时,直接懵了, 政府给她的补偿报价是1508万元 ,与她的估价相差一倍有余,对此,李女士无法接受,便找政府要求给出解释。

区政府解释说,这1500万元,不是按照商铺的市场成交价测算出来的, 而是根据商铺的租金收益来核算的。

李女士家的商铺是商业门面,在我国商业门面的法定使用权是40年,她已经使用了15年,只剩下25年,按照25年租金加上装修损失等其他费用,总计1508万元。

虽然政府将补偿款的算法解释得非常清晰明了,但李女士对此依然不能接受,并且还质疑起评估的准确性。

她当即对算法提出了疑问:“评估机构对房产的计算方法有很多方式,但按租金计算是其中不常用的,而按房屋市场价值才是最为常见的, 为何不用反而用租金计算?

政府代理人则直接反驳道:“根据规定,根据市场成交价计算的话, 前提是需要至少有3个交易样本取平均值 如果没有成交价可参考,就根据房屋的租金收益核算 ,而据了解这个地段十分繁华,房租高,没人愿意出售商铺,自从修地铁的消息传出,就更没有商铺出售了。”

李女士又指出了自己打听来两个项目, 但是政府却表示这两个项目都不具有参考价值 ,补偿款只能按照租金收益核算。

李女士依然认为这实在是太不公平了, 觉得这家评估机构明显是偏向政府的 ,于是自己找了一家评估机构,重新做了一份评估报告,随后拿着报告再次找政府协商。

在这评估报告中, 整个商铺的价值约为2600万左右 ,再加上其他方面的补偿,

但政府对这样的结果并不认可,认为这只是李女士单方面的行为,不能作为最后评判,而他们选择的评估公司是全楼全部97户业主投票选出的, 做出的评估结果才是公平和公正

李女士依然不死心地表示,自己压根没有收到通知, 根本就不知道有投票这档子事 ,觉得还是无法接受这个结果。

随后,觉得这样僵持下去不是个事,于是李女士自己提出了折中的办法,既然补偿款无法达成一致, 那就置换一下房子

可是挑来挑去,没有一个让她的满意,政府提供的房子,她觉得不是地段不好,就是刚开始挖地基,不确定因素太大了,自己无法接受。

补偿款达成不了统一意见,置换房子也没能得到一个好的结果,使得双方一直僵持了很长一段时间, 期间这栋楼的其他96户业主早就与政府达成协议,先后搬走了

到了2014年元月份时,这栋楼只有李女士一家未与政府达成协议, 这也让她成为别人眼中的钉子户 ,也使得地铁工程随之被拖延着无法进行。

又僵持了一年的时间后,地铁公司觉得6号线工程建设不能再拖下去了,便要求政府立马下达通知。

于是在2015年4月,江汉区政府正式对李女士下达了,补偿款依然是1508万元,同时,也意味着无论李女士是否同意,政府都有权进行强拆作业。

面对政府这个强拆的决定,李女士既气愤又不解,她认为当初拒绝在政府的那个评估报告上签字,评估报告压根就没有生效才是,政府更何来走到强拆这一步。

进一步了解之后,李女士这才知道,即使自己尚未在评估报告上签字,但政府就已在当地居委会和公证机构的见证下, 将评估报告贴在她家商铺墙上,这就算送达了

这让李女士哭笑不得, 认为政府这种方法这也太“简单、粗暴”了 ,但是她依然表示不同意,当即依法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可不久之后就被驳回了。

可李女士仍然不死心,本就是学法律出身的她,决定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。

无奈之下的“民告官”

2015年10月8日, 李女士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,请求撤销武汉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和江汉区人民政府做出的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》,她认为江汉区政府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不合法。

法院接受了她的诉讼请求,立马立案调查,可令李女士始料不及的是,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江汉区政府直接向法院提出 先予执行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》的申请

当然,为了损害李女士的合法权益, 区政府同时也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了书面承诺 ,并提供了相关的银行账号,有余额为2.28亿元的款项做担保,即使先予执行错误,李女士提出的3000万元补偿款的要求也能满足。

区政府之所以这样做,是因为出于当前情况考虑的, 停工已经造成了多方面的不便和经济损失。

根据规划,6号线一期工程拟定于2016年12月28日通车试车运行,而李女士商铺所处的三眼桥北站也在一期交付使用范围内。

可当前的情况是,不仅该处施工一直处于停工状态,而且由于施工场地不足, 还影响到了三眼桥北路东端头约50米的范围内无法施工 ,而这块区域计划在2016年3月底就要贯通,显然已经无法按期完工了。

据介绍, 施工方每停工一天,国家经济损失就高达数十万元 ,政府对市民年底通车的承诺也快泡汤了,还对周边老百姓的出行造成了极大的困扰。

法院还查明,涉案楼房地处香港路由西向东的单向两车道马路, 由于未能拆除,造成交通便道极其狭窄 ,最窄处仅6.5米,周围居民对此怨声载道。

同时,由于无法彻底清除建筑渣土,部分断裂的钢筋、水泥块摇摇欲坠,经过该路段的车辆和行人紧贴着危房走,。

法院经过商议,并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,于2016年2月25日做出裁定, 同意区政府的先予执行 ,对于法院的裁定,李女士在无奈的同时也表示了理解,配合政府的行动。

同年3月17日, 在轰隆隆的机器声中,李女士的商铺被夷为平地 ,但区政府与她的纠纷依然没有完结。

据悉,武汉中院经过审理后, 最终做出了撤销所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,撤销武汉市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复议决定,

区政府对此表示不服,提出了上诉, 武汉高院驳回了上诉请求,维持原判。

结语

在这起公共利益与私人权利的博弈中, 依法行事是李女士与政府共同的追求。

无论是政府的提前拆迁,还是李女士的“民告官”, 都是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的。

有人或许认为李女士太固执, 但在法律的范围争取自身的利益,依旧是值得理解的。

参考资料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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